第二百三十一章 人,不如故-《38岁吃软饭?我选择幼驯染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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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秦绍兰抬起头,嘴角还挂着那抹淡得几乎看不见的笑。

    “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,”她说,声音里带着一种奇怪的平静,“能让老公和女儿在同一天劝我离婚。”

    “这就是老天对我这么多年不作为的惩罚吗?”

    秦绍兰拿起那份协议书翻了翻,财产分割,资产清算,股权划分,每一条都写得清清楚楚,明明白白。

    她看得很慢,不是在看那些数字和条款,是在看这份协议书的重量。

    它有多重?

    二十年的重量。

    方证的名字已经在上面了,签在最后一页,日期是今天。字迹有点抖,像是写的时候手在颤。

    秦绍兰看着那个签名,看了很久,然后她笑了,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下来了。

    她低下头在最后一页签上了自己的名字,一笔一划,很认真。

    之前她背着秦烈偷了户口本和方证去民政局领证,工作人员把登记表推到她面前,秦绍兰看都没看,直接就签了。

    签得很快,那时候她觉得这一笔下去就是一辈子。

    可现在。

    茕茕白兔,东走西顾,衣不如新,人不如故。

    人,不如故。

    秦绍兰签完了,把协议书推回去,她没有看方证一眼,转身往楼梯口走。

    她的步子很慢,每一步都走得很稳,背脊挺得很直,这棵被风吹了很久的树终于不用再蔫着了。

    方证坐在沙发上,看着她的背影,“绍兰。”

    秦绍兰没有回头。

    “雪雪真是不幸,”她说,声音很轻,轻得像风从门缝里吹进来,“同时遇到我们这样一对父母。”

    脚步声在楼梯上响了几下,越来越远,越来越轻,最后消失在走廊尽头。

    方证坐在沙发上,茶几上那杯茶还凉着,电视还开着,那份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还摊在那里,最后一页的墨迹已经干了,“秦绍兰”三个字安安静静地躺在白纸上,像一块被刻好的碑。

    他伸出手把协议书合上,放进公文包里。拉链拉上的声音在安静的客厅里格外清晰,像是什么东西被关上了。

    他坐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什么。也许在想很多事,也许什么都没想。

    窗外的夜很深,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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